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省中心部分)生产业务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省中心部分)生产业务用房改造已由******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冀水防[202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省中心部分)生产业务用房改造。(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建设规模:对省水文中心现有的水情会商室、水情业务室等进行改造。(4)计划工期:90日历天。(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9 09:00至2025-03-25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联系人:卢玲菊 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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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省中心部分)生产业务用房改造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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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122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魏海涛 | 联系人: | 卢玲菊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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