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7日
2、原招标公告投标资质要求及3.1.2.2施工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且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施工经验。
变更为:
施工资质:具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或“古建筑”)。
3.原招标公告4.1发布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18:00
变更为:
2025年03月18日 18:00
4.原招标公告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8日08 时30分
变更为:
2025年04月02日08 时30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施工资质:具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且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施工经验。
变更为:
施工资质:具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或“古建筑”)。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8日上午08:30
变更为:
2025年04月02日上午08:30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