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QXQ_CQ_2025_S_17197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拜泉县丰产乡丰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拜泉县丰产乡丰产村
采购类别:其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韩永革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10
农用项目:否 资金性质:集体
预算价格:6500.00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意向供应方条件: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称重、验质。并经乡政府监督采购人签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拒付款给意向供应商。3.供应商资质要求: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经营煤炭资质的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3.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3.3采购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4.货物的详细规格参数(供应商必须保证购买方的斤数和质量):原煤块15吨、原煤面2吨。意向供应商必须保证煤的斤数和质量,原煤块的发热量达到5500大卡/克以上,原煤面的发热量达到4100大卡/克以上。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13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1.供应商负责把煤运送到丰产村村委会,运费由供应商负责支付。2.供应商在送煤之前必须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出人对煤的重量和质量进行验收。3.实际重量以现场称重为准。4.发热量以有资质的发热量检测单位测得的发热量结果为准,如果发热量原煤块低于5500大卡/克,每低于100大卡/克扣除煤款总额的10%,如果发热量原煤块低于4500大卡/克、原煤面低于3500大卡/克,拒付全额煤款,煤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备注:联系电话******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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