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睢宁县高作镇畜禽污染源综合利用工程(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
******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睢宁县高作镇畜禽污染源综合利用工程(沼气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作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8月13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选址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作镇13个村,建设规划用地约39亩,内容包括500立方米CSTR反应器26座和200立方米湿式气柜13座及其附属设施,发电并网设备,沼肥利用设施等,建设睢宁县高作镇畜禽污染源综合利用工程(沼气发电)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784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沼气脱水废水。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依托村内公厕,厂区内不产生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沼气脱水产生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沼气燃烧废气,调节池、配料池和沼气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发电机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节池、配料池和沼气池密闭加盖,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格栅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沼渣和沼液全部回田;废脱硫剂、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震等措施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进行分区防渗,针对生产装置区、固废暂存场、机油储存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避免跑、冒、滴、漏等产生污水下渗污染土壤、地下水。经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相关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围土壤、地下水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